继承(受遗赠)不动产登记事项公示
2018-07-20
现有不动产登记申请人张迎春申请继承(受遗赠)孙月英的不动产,经审定,我中心拟对该不动产办理因继承(受遗赠)取得不动产权利的转移登记。现对拟登记的不动产登记事项进行公示,如有异议,请自本公示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中心。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,我中心将予以登记。
被继承人(原权利人):孙月英
继承人:张迎春
不动产坐落:如意家园143#楼
产籍号:4-805622-008-020202
不动产面积:44.66m2
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:七台河市不动产登记中心(市房产局401室 )
联系方式: 0464-8687029
声明期限:2018年7月20日至2018年8月30日
公示单位:七台河市不动产登记中心
2018年7月20日